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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中歷史會考知識點整理1

  一、從“無為”到“有為”

  (1)原因:秦末戰火頻繁,社會經濟破(po)壞嚴重。

  (2)目的(de):為了恢復生(sheng)產和(he)安定人(ren)心,統治者吸(xi)取道家“無為而治”的思想(xiang),采取與民休(xiu)息的政策。

  (3)措施:減輕(輕)田租、赦免自賣(賣)為奴婢者為庶人、讓大量(liang)士兵回家,授(shou)予田宅,并免除一定的(de)賦稅和徭役等。

  (4)結果(guo):經過(過)六十多年(nian)(nian)的(de)休養生息,漢(漢)朝的經濟實力逐漸恢復和增強,人民(min)生活安定,社(she)會繁榮,國力日盛。

  (5)漢(漢)初面臨的社(she)會問題:

  內:諸(諸)侯國的勢力日(ri)益膨脹,土地(di)兼并嚴重,割(ge)據局面正在(zai)形成。

  外:匈奴(nu)為患,邊關危機,威脅(脅)著西漢的穩定。

  (6)為了加強中央集權,適(適)應國家統一(yi)形勢的發展(zhan)需要,積(積)極有為的政(zheng)治思想成為時代的需要(yao)。

  二、“罷黜百(bai)家(jia),獨尊儒術(術)”

  1、董(dong)仲舒其人:

  漢代(dai)儒家的代表(biao)人物。他把諸(諸)子百家(jia)中道家、法家(jia)和陰陽五行(xing)家的一些思(si)想糅合到儒(ru)家思想中,形(xing)成了新的儒(ru)學體系。漢武(wu)帝在位(wei)期間,董仲舒(shu)曾三次參加(jia)對策,闡發他(ta)的儒學思想(xiang)。

  2、董仲舒的思(si)想主張:

  (1)為適應漢武帝加強中央集(ji)權的需要,提(ti)出“春(chun)秋大一統”和“罷黜百家,獨尊儒術”的主張。提出(chu)不在儒家六(liu)經范圍之內的各家學術都應罷(罷)黜。

  (2)為了加強君權,董仲舒(shu)宣揚“君權神(shen)授”。他提出了(le)“天人合一”和“天人感應”學(學)說。

  (3)董仲舒還提出了“君(jun)為臣綱”“父為子綱”“夫為妻(qi)綱”和仁、義(義)、禮、智、信五種為人(ren)處世的道德(de)標準,后人歸(歸)納為“三綱五(wu)常”。

  三、儒(ru)學成為正統(統)

  1、儒學興起的(de)原因:

  漢武帝(di)起用很多儒(ru)學家參與國家大政。儒家(jia)學說成為政(zheng)府選拔(ba)人才、任官授爵(jue)的標準。士人(ren)紛紛研習儒(ru)家經典,儒學(學)得以大興。

  2、儒(ru)學教育狀況(況):

  (1)儒家經典成(cheng)為國家(jia)規定的教科(ke)書。設立專事(shi)研究和傳播(bo)五經的教官(guan),稱為“博士”。自(zi)此,教育為儒(ru)家所壟斷。

  (2)興(興)辦太學,儒家五經博(bo)士負責教授(shou),學完經考試合(he)格后即可到(dao)政府任官。太(tai)學的興辦,打(da)破了以往由(you)貴族官僚世代為官(guan)的陳規,使非(fei)貴族官僚家(jia)庭的子弟也(ye)可憑太學資(資)格做官;同時(時)也大大提高(gao)了儒學的地位。

  (3)在全(quan)國各郡縣設(設)立學校,初步(bu)建立了地方教(jiao)育系統。儒學(學)于各郡縣得(de)到推廣,在民(min)間開始處于獨尊的(de)地位。

  3、結果:儒家思想成為歷代統治者(zhe)推崇的正統(統)思想,成為中(zhong)國傳統文化(hua)的主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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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中歷史會考知識點整(zheng)理2

  第(di)(di)(di)一分冊

  第一單元 古代(dai)東方

  第1課(課)(課)(課) 古(gu)代兩河流域

  知(zhi)道:

  1. 兩河(he)流域的地理(li)位置:是指亞洲西部底格(ge)里斯河與幼(you)發拉底河流(liu)經的區域,東西兩面(mian)分別與伊朗(lang)高原和阿拉(la)伯大沙漠相(xiang)鄰、北接小亞細亞山地、南(nan)臨波斯灣,基(ji)本上位于今天的伊拉(la)克共和國境(jing)內。

  2. 楔形文字(zi)(釘頭文字)是(shi)迄今發現的(de)最早的象形(xing)文字之一。《吉(ji)爾伽美什》是用楔形(xing)文字寫成,并通(tong)過泥板文(wen)字保留下來的古代優秀(xiu)文學作品。

  理(li)解:

  1. 《漢穆拉比(bi)法典》的作用(yong):為了更(geng)有效地規范(fan)王(wang)國的社會秩(zhi)序,進一步鞏固王國的統(統)治。

  2. 《漢穆拉比(bi)法典》的歷史(shi)價值:它集古(gu)代兩河(he)流域各國原(yuan)有法律之大(da)成,是目前已(yi)知世界上第(di)一部比較完(wan)備的成文法(fa)典,在世界法(fa)制史上(shang)占有重要的(de)地位。它比較(較)清楚地展示了(le)古巴比倫王(wang)國的社會狀況,是了解和(he)研究古巴比(bi)倫王國歷史的第一(yi)手文獻。

  第2課 古(gu)代(dai)埃及

  知(zhi)道:

  1. 古代(dai)埃及的(de)地理位置:古(gu)代埃及位于(yu)非洲東北部(bu),其地理范圍與阿拉(la)伯埃及共和(he)國大致相當。

  2. 古代埃及國家實行高度集(ji)權的專制統(統)治:法老是擁有絕對權威的專制(zhi)君主,集政治(zhi)(zhi)、軍事、經濟、司(si)法和宗教大(da)權于一身。他(ta)強化王權神(shen)授,自奉為神(shen)或神的后裔(yi),將自己(ji)的意志視為法律,擁有全(quan)國的土地,并(bing)控制所有的(de)軍隊,掌握從中(zhong)央到地方的(de)高級官吏的(de)任免權。

  3. 在古代埃及(ji)金字塔中,最(zui)負盛名的就(jiu)是胡夫金字(zi)塔和哈夫拉(la)金字塔。

  4. 古代(dai)埃及人早在(zai)公(gong)元(yuan)前(qian)3500年以前就發(發)明了象形文(wen)字。這種文字(zi)因其字形與(與)各種具體事(shi)物的形態相(xiang)似而得名。象形(xing)文字對后來腓尼基(ji)人創造字母(mu)文字產生了(le)巨大影響。

  理(li)解:

  1.金字塔是(shi)古代埃及法(fa)老的陵墓,作(zuo)為世界文明奇跡,金(jin)字塔的象征(zheng)意義包括:它(ta)是古埃及法(fa)老專制權力(li)的象征;是古(gu)代埃及人來世信仰的具體體現;也(ye)古代埃及人(ren)創造性智慧(hui)的結晶;也是(shi)古代埃及社(she)會經濟和建(jian)筑技術發展(zhan)的一項具體成就。

  第3課 古代印度(du)

  知道:

  1. 古代印(yin)度四大種姓(xing):婆羅門、剎帝(di)利、吠舍、首陀(tuo)羅

  2. 佛教(jiao)的創始人:悉達多(duo)(被尊稱(稱)為“釋迦牟尼(ni)”)

  3. 佛教迅速得到(dao)傳播,后逐步(bu)發展成為世(shi)界性宗教。(世(shi)界三大宗教(jiao)分別是:佛教、__、伊斯蘭(蘭)教)

  理(li)解:

  1. 印度種姓制度(du)的特征:四大種姓(xing)在理論上都(dou)是職業世襲(襲),內部聯姻和(he)排斥外人的(de)社會集(ji)團,各種姓的(de)法律地位、社(she)會權利和宗(zong)教(jiao)生活均有不(bu)同。

  2. 佛教創立(li)和傳播的時(時)代背景:

  公(gong)元前(qian)6世紀(紀),北印度列國紛爭,政局動蕩,社會關系(xi)急劇變化。伴(ban)隨著剎帝利(li)和吠舍大商(shang)人社會經濟地位明顯上升,對婆(po)羅門的宗教(jiao)和種姓特權日益不滿,各(ge)種新教派、新學(學)說廣為流傳,佛教是其中(zhong)影響最大的。早期佛教提倡宗教(jiao)領域內“眾生(sheng)平等”,因此獲(獲)得廣泛的社(she)會支持,傳播(bo)迅速。

  公(gong)元前3世紀,阿育王統一印(yin)度后,政府大(da)力推崇佛教(jiao),到錫蘭(斯里(li)蘭卡)、東南亞、中亞、波斯、希(xi)臘、埃及等地傳播佛教,使之并逐步(bu)發展為世界(jie)性的宗教。

  第(di)二單元 古代(dai)美洲與黑非(fei)洲

  第4課 美洲(zhou)印第安文明(ming)

  知道:

  印第安(an)文明杰(jie)出代表:瑪雅(ya)文化、阿茲特(te)克文化、印加(jia)文化

  理解:

  瑪雅人對人類生活的貢獻(獻):1.瑪雅人長于(yu)農(農)耕,用金(jin)石工具,從野(ye)外植物中培(pei)育了包括玉(yu)米、馬鈴薯(shu)、西紅柿、可可、煙草(cao)在內的40多種(種)農作物,后傳播到世(shi)界各地,豐富(fu)了人類的物(wu)質生活;2.瑪雅(ya)人在自然科(ke)學、建筑以及(ji)藝術等諸多(duo)方面為后世(shi)留下了寶貴的的文(wen)化(hua)遺產,豐富人(ren)類的精神生(sheng)活。

  第三單元(yuan) 古代希臘羅(羅)馬

  第6課 古代(dai)希臘城邦制(zhi)度

  知道:

  1. 古代希臘是(shi)歐洲文明的(de)發祥地,也是(shi)世界古代文(wen)明的中心之(zhi)一。它的地理范圍比今天(tian)希臘共和國的版圖(圖)要大一些,包(bao)括希臘半島、愛琴海諸島和(he)愛奧尼亞群(qun)島和小亞細亞西部沿海(hai)地區。

  2. 古代城(cheng)邦制度(du)的特征:古代(dai)希臘城邦一(yi)般是以一座(zuo)城市為中心(xin),連帶周邊鄉(鄉)村地區而形(xing)成的獨立國家,以小(xiao)國寡民、各邦(bang)獨立自治為基本特征。

  3. 公元(yuan)前5世紀至公(gong)元前4世紀上(shang)半葉,是古代(dai)希臘歷史上(shang)的“古典(dian)時代”。這是社(she)會經濟、政治、文化高度發(發)展的繁榮時(時)期,也是古代(dai)希臘城邦制(zhi)度的全盛時(時)期。

  4. 雅典民主政治形成、發展和全盛(sheng)的簡況:

  雅典(dian)城邦的民主(zhu)政治以全體(體)公(gong)民的直接參與為核心。它(ta)是廣大平民與氏族(zu)貴族長達標100多年的斗爭中逐步形成(cheng)和確立起來的,是平民在(zai)斗爭中逐步(bu)戰勝氏族貴族的結(結)果。

  (1)公元前594年的“梭倫改革(ge)”(內容P26頁)削弱(ruo)了貴族會議(議)的權力,擴大(da)了城邦政治的(de)社會基礎首開雅典(dian)民主政治之(zhi)先河。

  (2)公元前(qian)程508年的“克利(li)斯提尼改革(ge)”(內容P26頁)徹底掃除了氏族(zu)制度的殘余(yu),基本上(shang)清除了全體(體)公民參與城(cheng)邦政治生活(huo)的障礙,標志(zhi)著雅典民主(zhu)政治的最終(終)確立。

  (3)希波戰爭之后,公元前443年至公(gong)元前429年,伯里(li)克利連續當選雅典十將軍委員會的(de)首席將軍,對雅典的政治(zhi)制度進(進)行了補充調(調)整(內容P27頁),保(bao)證全體公民(min)的直接參與(與)政治,開創了(le)雅典歷史上(shang)的“伯里克利(li)時代”。雅典的古代民(min)主政治迎來了(le)全盛時期。

  理解:

  雅(ya)典民主政治的歷史(shi)影響和時代(dai)局限性:

  雅典(dian)民主政治是古代希(xi)臘城邦中先(xian)進的政治制(zhi)度,它有利于(yu)調動城邦公(gong)民的積極性(xing)和創造性,有(you)利于推動社會經濟和文化進步(bu)。但雅典民主(zhu)政治畢竟只是(shi)城邦公民內部的民主,而(er)且只有成年(nian)男性公民才(cai)真正享(xiang)有民主權利(li),婦女和外邦(bang)人則都被排(pai)斥在外。

  第7課 希臘古典文(wen)化

  知道:

  1. 《荷馬(馬)史詩》僅有藝術價值(zhi),也有史料價(價)值;它是世界(jie)文學寶庫的(de)瑰寶。

  2. 古代希臘(臘)的建筑主要(yao)以大理石為基本材料,以方頂柱廊結構造型為基本特點。

  雅(ya)典衛城中的(de)帕特農神廟(廟)建成于伯里(li)克利時代,是(shi)希臘建筑藝術的杰(jie)出代表。

  3. 歐洲(zhou)歷史學的源(yuan)頭可上溯到(dao)古代希臘。古(gu)希臘餓歷史(shi)學誕生于古典(dian)時代,是以“史(shi)學之父(fu)”希羅多德及(ji)其《歷史》(敘事(shi)體,希波戰爭)為標志的。

  第8課 古代羅馬(馬)政治制度

  知道:

  1. 公元前509年羅(羅)馬廢除了“王政”,改(gai)行共和,開始(shi)了近500年共和(he)國時期。

  2. 羅馬(馬)從建國初期(qi)開始平民一(yi)直為爭取充(chong)分的政治權利與氏族(zu)貴族進行長(長)期斗爭。結果,平民相繼獲(獲)得了擔任各(ge)種公職的權利,羅馬共和(he)國的社會基(ji)礎逐漸(漸)擴大;貴族特(te)權逐步被廢(廢)止,貴族寡頭(頭)政治走向衰(shuai)落。

  3. 公元前27年,屋大維被元(yuan)老院授予“奧(奧)古斯都(dou)”稱號,羅馬歷史(shi)進入帝國時(時)代。

  4. 公元2世紀羅馬成為地(di)跨歐、亞、非三(san)大洲的環地(di)中海大帝國。

  5. 公元395年(nian)羅馬帝國分(fen)裂為兩大部(bu)分:君士坦丁(ding)堡為都城的(de)“東羅馬帝國”和以羅馬為都城的“西羅(羅)馬帝國”。

  6. 公元476年西羅(羅)馬帝國滅亡,標志著歐洲古(gu)代歷史終結(結)。

  第9課 羅馬法(fa)體系

  知道:

  1.“十(shi)二銅表法”是(shi)古代羅馬第一部成(cheng)文法典。

  2.“公民(min)法”概(gai)念:隨著古代羅馬國家(jia)的壯大和發(發)展,為了進一(yi)步有效地維(維)護羅馬公民的政治(zhi)權利和經濟利益,維系羅(羅)馬社會的穩定(ding)和團結,羅馬(馬)政府在不同(tong)時期制定或(huo)頒布了一系列僅適(適)用于羅馬公(gong)民內部的法(fa)規和文獻。被(bei)統稱為“公民法(fa)”。

  3. “萬民法”概念:從公元前(qian)4世紀征服意(yi)大利半(ban)島開始,直至(zhi)進入帝國時(時)期以后,羅馬(馬)國家為了調(調)整和處理羅馬(馬)人與非羅馬(馬)人、以及非羅(羅)馬人之(zhi)間的權利關(關)系,相繼通過和頒布了一(yi)系列決議或(huo)法令。逐漸形(xing)成為一種適(適)用于境內各(ge)民族的(de)共同法律,因(yin)而被統稱為“萬民法”。

  4. 公元212年,卡拉卡拉(la)皇帝頒布敕(chi)令授予帝國全(quan)體自由民以(yi)公民權,羅馬人與境(jing)內外邦人在(zai)法律上的差(cha)別逐步消失(shi),于是“公民法”和“萬民法”逐(zhu)漸統一起來。

  理解:

  羅馬法體系的(de)歷史價值和(he)局限:

  古代羅(羅)馬的法律體(體)系是古代世(shi)界最完備的(de)法律體系。古(gu)代羅馬法律制度的發(發)展歷史體現(現)了羅馬人崇(chong)尚法治的精(jing)神和追求法(fa)律地位平等(deng)的決心。羅馬法以其豐(豐)富的(de)內容和(he)比較完備的(de)形式對后來歐洲各國的(de)法律制度產(產)生了深遠的(de)影響,古代羅(羅)馬人的法治(zhi)精神和(he)法律意識則為后人樹立了(le)榜樣。

  當然,羅(羅)馬法有其歷(歷)史局限性,它(ta)將奴隸排斥(chi)在法律對象(xiang)之外,因(yin)為奴隸在當時只是其主(zhu)人的財產,不(bu)具有任何權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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